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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開展汕頭市燃氣企業所屬燃氣站點經營條件檢驗工作的通知汕府建通[2006]12號
瀏覽次數:5114各區縣建設局,中心城區各燃氣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燃氣市場管理,我局決定開展全市燃氣企業所屬燃氣站點經營條件檢驗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驗工作范圍
凡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燃氣站點,包括儲配站、氣化站、汽車加氣站、瓶裝供應站、管道供氣瓶組間以及燃氣銷售點。
二、檢驗工作內容
燃氣站點的重要設備、設施以及安全條件。
三、檢驗工作分工
?。ㄒ唬┦薪ㄔO局負責全市燃氣企業所屬燃氣站點經營條件檢驗工作,并具體負責中心城區燃氣儲配站、氣化站、汽車加氣站、瓶裝供應站、管道供氣瓶組間的檢驗工作;市燃氣協會協助市建設局具體實施燃氣企業所屬燃氣站點經營條件檢驗工作。
(二)金平、龍湖、濠江區建設局負責轄區內燃氣銷售點的初驗工作,初驗后報市建設局檢驗。
?。ㄈ┏魏?、潮陽、潮南區及南澳縣建設局負責轄區內燃氣企業所屬燃氣儲配站和氣化站的初驗工作,初驗后報市建設局檢驗;并負責轄區內瓶裝供應站、管道供氣瓶組間、燃氣銷售點的檢驗工作。
四、檢驗工作須報送的資料
?。ㄒ唬度細庹军c經營條件檢驗表》(一式二份);
?。ǘ度細饨洜I許可證》副本原件;
?。ㄈ┓病度細饨洜I許可證》有效期限在2006年12月31日前的燃氣站點還須報送《關于延長經營期限的申請》(燃氣企業可匯總報送)。
五、檢驗工作時間安排
?。ㄒ唬└魅細馄髽I應于2月24日前,按檢驗工作分工,將檢驗申報資料分別報送市燃氣協會及各區縣建設局;
?。ǘ└鲄^縣建設局應于3月3日前將燃氣站點檢驗申報資料及區縣初驗結果書面報告送達市燃氣協會;
?。ㄈ┈F場檢驗時間由市燃氣協會另行通知;
(四)檢驗工作擬定于3月25日前全部完成。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