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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轉發建設部建筑節能試點示范工程(小區)管理辦法的通知汕府建通 [2004] 43號
瀏覽次數:1163各區縣建設局,市質監站,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開發企業、施工圖審查機構:
現將省建設廳《轉發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部建筑節能試點示范工程(小區)管理辦法〉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區縣建設局要成立建筑節能工作機構,指定專人負責,制定建筑節能工作計劃,并在圖紙審查把關、竣工驗收、項目備案、節能建筑認定等方面,按照《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和《建設部建筑節能試點示范工程(小區)管理辦法》做好監督管理工作。
二、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重視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的試點工作,每年選擇 1 項工程作為當地開展建筑節能的示范推薦項目;市屬建筑工程項目可由開發商直接向我局申報。我局將按照省建設廳的工作部署,安排每年度的建筑節能項目推薦工作,請各有關單位認真做好申報準備。
三、請各區縣建設局,市質監站,施工圖審查機構將建設部《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頒布以來本地區建筑節能工作開展情況(各區縣建設局同時報送建筑節能工作計劃、工作機構和聯系人),于今年 4 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報我局勘察設計與城鄉建設科。
汕頭市建設局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