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各區縣建設局,高新區、保稅區建設局,各勘察設計單位:
現將廣東省建設廳《轉發建設部關于加強農民住房建設技術服務和管理的通知》(粵建規字[2007]21號)轉發給你們,請按《通知》的要求,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切實做好農民住房建設技術服務和管理工作。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