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各會員單位:
根據《汕頭市建筑業協會章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和協會秘書處的工作需要,經2007年5月15日汕頭市建筑業協會第二屆常務理事會一次會議決定:
同意繼續聘任吳漢明同志為協會秘書處辦公室主任;
同意繼續聘任楊俊亮同志為協會秘書處企業服務部部長。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