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息傳達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關于建筑安全生產檢查情況的通報汕府建[2007]95號
瀏覽次數:1895各區縣建設局,各施工、監理企業:
根據《汕頭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汕府建[2007]79號),我市各建筑施工、監理企業從5月15日至5月20日,從實際出發,認真進行了自查自糾,各區縣建設局和安監站同步進行檢查,監督落實整改。在此基礎上,我局于5月23日至25日由楊鮀生副局長帶隊,組織開展抽查,省建設廳也于5月30日至31日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抽查。現將兩次抽查的情況通報如下:
我局共檢查了市直和各區共12項在建工程。總的來說,各單位對這次建筑安全生產大檢查比較重視,主要領導親自掛帥,精心組織,各區建設局能針對本地區建筑施工安全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制訂可行的大檢查實施方案。各單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能認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整改。做得比較好的方面有:1、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能按規定進行專家論證審查,能按規范要求組織施工;2、大型起重設備能按要求進行安全檢測,未發現大的安全隱患;3、全面落實使用鋼管腳手架,且搭設規范程度較以往有所提高;4、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三類人員”基本能按要求持證上崗。5、各項目均有編制應急預案和制定演練計劃。
但在檢查中也發現了不少薄弱環節,個別項目的安全管理甚至還處于較為混亂的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有:1、多數專項方案不能有效指導施工,監理單位對方案審查把關不到位,個別項目甚至出現無效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存在代簽名現象。2、施工企業的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公司對項目的管理無形成制度,無建立項目安全檢查檔案,管理不到位,對項目的安全違規行為無及時發現和制止。3、安全監理不到位,部分監理企業無安全巡查和安全會議記錄,對安全隱患無發出整改通知書,有的雖發出整改通知書,但沒有跟蹤落實,安全監理流于形式。4、大多數工程臨邊、洞口、通道口防護不嚴,標準化、工具化程度低,安全網破損,材質不符合要求。5、臨時用電不規范,存在隱患較多。部分工程無設置總漏電保護器,無按要求做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漏電保護器選型不正確,保護零線設置不到位,用電線路沿地面或腳手架敷設,電箱內無隔離開關,對變壓器防護不嚴密,個別工程只有兩級配電。6、井字架的安全防護措施仍然達不到要求。部分井字架無吊籃安全門,卸料平臺腳手板無滿鋪、無固定,平臺兩側防護不嚴,平臺安全門無安裝行程開關做到常閉,無聯絡信號,附墻架設置不規范,避雷裝置不到位,立面防護不嚴密,個別工程井字架安全檢測不及時。7、個別工地無做到封閉式管理,無工地大門,無設置連續圍墻,場地不平整,材料堆放無序,存在臟亂差現象,個別工地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工人住所。
從具體項目來說,中通建筑公司承建的千名莊包裝公司廠房工程和潮陽第一建安總公司承建的潮南成田供電所綜合樓工程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比較落實,整體情況較好。東燦建筑總公司承建的東方投資有限公司候工樓及廠房工程、龍鐽建設有限公司承建的金暉隆開關有限公司廠房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差,特別是施工用電、洞口臨邊防護存在較多安全隱患,對此我局下發了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其中東燦建筑總公司因沒有按時完成整改,金平區安監站已下發了暫時停工通知書。另外,澄海協和建筑公司承建的澄海埠安園20、22棟工程和大地建筑公司承建的潮陽東山花園三期工程也存在較多問題,檢查組當場要求當地建設局跟蹤督促整改,并及時上報整改情況。
省建設廳安全生產督查組抽查了我市三個在建項目,其中達濠建筑總公司承建的拉飛逸生產廠房工程管理措施到位,安全文明施工水平較高,受到表揚;龍光建設有限公司承建、廣州廣保監理有限公司監理的“陽光海岸三期”工程存在施工專項方案不切實際、施工用電不規范、井字架安全設施不符合要求、洞口臨邊防護措施不落實、施工現場臟亂差、對工人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監理流于形式等較多問題,受到嚴肅批評和責令停工整改處罰。
為加強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我局決定根據《廣東省建設廳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和我局的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扣分處理(詳見“粵建網”和“汕頭建設網”相關欄目公告)。
二〇〇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