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各區縣建設局、各施工圖審查機構:
現將省建設廳《關于施工圖審查機構延續認定工作的通知》(粵建辦設函 [2008]119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施工圖審查機構應當在認定書有效期滿60日前申請延續認定,領取新的認定書,今后我局不再發文通知。
二、今后,各施工圖審查機構申請認定書延續、升級、增項的有關申報條件、材料要求及申報程序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