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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轉發廣東省建筑業協會關于開展2008年度全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申報工作的通知汕建協字[2008]9號
瀏覽次數:3525各會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建筑業協會《關于開展2008年度全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申報工作的通知》(粵建協[2008]29號)(下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如要申報省級工法者,請按《通知》要求將有關申報資料于2008年11月11日前送達市建筑業協會,以便匯總報送省建筑業協會。
汕頭市建筑業協會地址:汕頭市中山路213號1901房
聯系電話:88561829
汕頭市建筑業協會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關于開展2008年度全省建筑業
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申報工作的通知
粵建協[2008]29號
各地級以上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省直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的帶動作用,促進“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05)”在全省范圍內的廣泛應用,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中國建筑業協會有關該項工作的要求,受省建設廳的委托,由我會具體組織專家開展該項評審工作,現將2008年度全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08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報條件
?。ㄒ唬┰谖沂⌒麻_工的建設工程規模大,技術復雜,質量標準要求高,投資到位,社會影響大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鐵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業建設項目。
(二)申報項目應用“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05)”中多項新技術的綜合性工程,或其中某一項子項新技術取得顯著成效的單項工程。
?。ㄈ┤陜瓤梢酝瓿缮陥蟮娜啃录夹g內容,使工程整體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或先進水平。
(四)在推廣新技術工作中能結合工程的特點,組織技術攻關和技術創新。
三、申報要求
具備以上條件的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可按本通知附表要求填寫《廣東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申報書》,一式10份,于2008年11月20日前報送我會。
四、本著服務企業,推廣新技術應用,評審活動收支平衡的原則,每項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由申報單位交納申報費1000元,用于評審工作費用支出。
五、其它事項
申報資料報送地點:廣州市越秀區越華路116號省煤炭大樓10樓廣東省建筑業協會質量安全部 郵 編:510030
聯系人:鄭工 嚴工
聯系電話:020-83352307 傳真:020-83198305
廣東省建筑業協會
二00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