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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舉辦第一期汕頭市建筑架子工培訓班的通知汕建職通[2009]011號
瀏覽次數:1135各建筑施工企業、各有關單位:
根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 166 號)和《廣東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實施細則》(粵建安字【 2008 】 85 號)精神,為加強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進一步推進我市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我校將于 7 月上旬舉辦第一期建筑架子工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考核工種
建筑架子工
二、申請培訓考核人員條件
申請參加起重機械特種作業培訓考核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㈠ 年滿 18 周歲且符合相關工種規定的年齡要求;
㈡ 經醫院體檢合格且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㈢ 初中及以上學歷;
㈣ 符合相應特種作業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程序:
各參培單位需攜帶以下書面材料到汕頭市建設職業技術學校報名。
㈠ 廣東省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申請表( 1 份)
㈡ 身份證(復印件 2 張);
㈢ 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 4 張)并附電子版;
㈣ 畢業證書(復印件)或學歷證明;
㈤ 汕頭市特種作業人員健康體檢表( 1 份)。由縣、區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健康,無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缺陷的證明;
㈥ 單位證明。由學員所在單位出具從事架子工工作的工齡證明。
㈦ 原所持證書(復印件)。對原在其他相關部門持有相應工種上崗證、職業資格證書的學員,須提交相應證書的復印件 1 份。
四、培訓考核內容與時間安排
㈠ 培訓采用統一的培訓教材和大綱,培訓內容包括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兩方面。
㈡ 在理論和實際操作在培訓結束后,我校將組織理論知識考核和實際操作考核。 理論知識考試采取全省統一命題、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實際操作考核采取實際操作(或模擬操作)、口試等方式進行。
經考核合格者,由廣東省建設廳頒發《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㈢ 開班時間另行通知。
五、對已持有 2008 年 5 月 30 日前 由廣東省建設廳和廣東省勞動保障廳共同核發的建筑架子工《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根據廣東省建筑安全協會《關于對持有建筑電工、建筑架子工 < 職業資格證書 > 的特種作業人員增發《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通知》(粵建安協 [2009]024 號)精神,可通過參加我校舉辦的全脫產繼續教育培訓,增發《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㈠ 報名要求
凡要求增發建筑架子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提供以下資料:
廣東省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申請表( 1 份)
交驗所持有的《職業資格證書》正件,并上交其復印件(兩份) 。
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證明(一份,正件,要求同前) 。
用人單位出具的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記錄或從事該項專業工作證明。(正件,一式兩份)。
身份證復印件(兩份,正件交驗)。
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㈡ 繼續教育方式和內容
符合增發條件的人員,采取集中脫產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知識和專業理論知識,學習時間為 2 天,培訓過程中將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學員必須達到考勤要求并通過安全知識考核合格,方可申請增發《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培訓考核收費:
㈠ 建筑架子工:每人培訓費 580 元,考務費 40 元,資料費 30 元,合計 650 元 / 人;
㈡ 建筑架子工增發證繼續教育:每人培訓費 100 元,鑒定費 140 元,資料費 10 元,合計 250 元 / 人。
七、注意事項
㈠、本次培訓為全脫產培訓,并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請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相應工種作業人員參培,克服工學矛盾,保證參培人員的學習、考核時間。
㈡ 原已經預報名參加建筑架子工培訓的學員,將按報名順序安排參加本期培訓考核,希各知照。
㈢ 上報材料中所須表格均可登陸汕頭建設網 ( m.uhpxf.com )下載。 未注明復印件的材料須提交正件,所有復印件須用 A4 紙復印并提交正件驗證。
八、報名時間和地點
㈠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2009 年 7 月 3 日 止(節假日除外)
㈡ 報名地點: 汕頭市中山路 213 號建設局大樓五樓鑒定站辦公室
聯系電話: 88572103 88522723 88572111
聯 系 人:洪文彥 陳統祥 肖佳
市建設職業技術學校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