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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辦理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和增補有關事項的通知汕府建通[09]101號
瀏覽次數:3215各區縣建設局,各建筑業企業:
為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我市建筑業企業辦理有關資質變更事項,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9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 [2007]241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建[2001]82號)以及廣東省建設廳《關于辦理建設類企業資質證書變更和增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建辦函[2008]204號)委托,現將我市建筑業企業辦理資質證書變更和增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資質證書變更和增補范圍
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及省建設廳審批資質的我市建筑業企業,其資質證書的企業名稱變更、增補事項,依照有關規定,由省建設廳負責上報和辦理。除此之外的其他變更事項,由我局辦理。
二、辦理資質證書變更和增補程序
市屬企業申請變更的,由企業填報《汕頭市建筑業企業資質變更事項申請表》(附件1);根據申報變更事項,對應《汕頭市建筑業企業資質變更事項提供資料目錄》(附件2),提交相關資料的復印件,原件備查;企業申請增補的,應提交申請補辦的報告;屬遺失資質證書的,應同時提交在《中國建設報》或《廣東建設報刊》登的遺失聲明。
區縣屬企業申請變更的,應先向企業所屬的區縣建設局申報,由區縣建設局在企業填報的《汕頭市建筑業企業資質變更事項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并根據申報變更事項相對應的《汕頭市建筑業企業資質變更事項提供資料目錄》要求,對復印件進行核驗,在復印件上簽署核驗人姓名、時間,加蓋“與原件相符”印章;區縣屬企業申請增補的,應先向企業所屬的區縣建設局申報,由區縣建設局在企業的報告上簽署意見。
三、受理科室和辦事時限
我局建筑管理科負責受理我市建筑業企業變更和增補事項,辦事時限為3個工作日。
四、其他事項
企業發生改制、重組、分立、合并等情況,需重新核定資質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各區縣建設局在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相關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局建筑管理科,聯系咨詢電話:88572054
附件:1、汕頭市建筑業企業資質變更事項申請表
2、汕頭市建筑業企業資質變更事項提供資料目錄
3、企業經理簡歷
4、企業技術負責人簡歷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