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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認真做好建筑業2009年年報和2010年定期報表的通知汕府建通[2009]142號
瀏覽次數:2142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繼續執行〈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制度〉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計函〔2009〕202號)和省建設廳《關于布置2010年建筑業統計工作的通知》(粵建辦市函〔2009〕68號)要求,2010年繼續執行“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制度,采用建設部“建筑業發展研究信息系統”升級版軟件,通過離線填報、在線發送的方式報送報表。為順利開展下一步建筑業統計工作,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范圍
具有建筑業企業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都應填報建筑業統計報表。
二、報表內容
(一)2009年年報
1、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表(年報);
2、行業發展研究資料(年報)。
(二)2010年定期報表
1、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表(月報);
2、工程項目施工進度月報表(新表)(月報)。
三、報送時間
1、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表、行業發展研究資料報表選2009年年報路徑錄入,上報時間為2010年2月28日前。
2、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表的生產指標要求在月后三日前報送;財務指標要求在月后20日前報送,節假日不順延。
3、從2010年起啟用新的工程項目施工進度月報表,各單位可在網上下載,報送時間為月后5日前。市屬企業報市建設局建管科,區(縣)屬企業報送區(縣)建設局,區(縣)建設局匯總所屬企業后報市建設局。
四、年報報送要求
市屬企業上報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表和行業發展研究資料年報報表后,打印一份,蓋上企業公章,報市建設局;各區(縣)建設局匯總所屬企業年報表后,打印匯總表,蓋上區(縣)建設局公章,上報市建設局。
各建筑業企業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統計法》,高度重視統計年報和定期報表工作,組織本單位的統計、財務及有關人員認真收集、整理、匯總有關財務、生產情況等指標數據,認真審核把好質量關,按時保質完成各種統計報表的上報工作。對不按時報送或不報報表的建筑業企業,省建設廳將依法處理并在全省通報。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