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息傳達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關于開展文明施工專項整治的通知汕府建[2010]19號
瀏覽次數:1424各區建設局,市安監總站,各施工、監理企業:
為貫徹落實《關于開展城市管理綜合整治的工作方案》(汕城管委辦[2010]3號)精神,配合全市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營造整潔優美、規范有序、和諧文明的城市環境,我局決定在加強日常管理的基礎上,從現在起至3月底開展文明施工專項整治活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內容
(一)車輛沖洗。保證工地各出入口的車輛沖洗設施配備齊全,所有出場車輛沖洗干凈,不污染城市道路。
(二)工地圍護。保證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圍墻,圍擋材料堅固穩定、整潔美觀,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市區主要路段高度不低于2.5米。
(三)材料覆蓋。保證水泥和其它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工地地面進行硬化處理。
(四)垃圾處理。保證建筑垃圾及時清運,生活垃圾隨時清理,無污水橫流、四害猖虐現象。
二、立即開展專項檢查,加大督查和處罰力度
各區建設局、市安監總站應于2010年春節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達不到這次整治要求的建筑工地,應書面責令限期整改,以后每周不少于一次進行抽查,對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影響的,應依據《廣東省建設廳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同時對施工企業、項目經理或建造師、項目總監進行扣分,具體扣分標準是:施工企業5分(條文代碼SQ5-4)、項目經理或建造師5分(條文代碼X5-3)、項目總監3分(條文代碼Z3-7)。
我局將不定期組織督查,對整治工作不落實的企業和監督不到位的部門要進行通報處理,對受到城管部門扣分或通報批評的,要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不良行為記錄。
三、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整治責任
為確保本次整治工作有序開展,我局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工作。領導小組由楊鮀生同志任組長,局建管科、市安監總站有關領導為成員。
各區建設局負責所屬工程項目專項整治的組織工作,市安監總站負責市直工程項目專項整治的監督工作。
各在建工程的項目部應成立專項整治工作機構,并于2010年2月2日前將工作機構負責人名單及手機號碼報項目安監機構。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