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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開展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年度繼續教育的通知汕建職通[2010]002號
瀏覽次數:2033各建筑施工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市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2008]75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實施細則》([2008]85號)、《關于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延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質函[2010]450號)和省建筑安全協會《關于開展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年度繼續教育的通知》(粵建安協[2010]019號)的有關規定,我校將于近期舉辦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年度繼續教育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繼續教育人員的條件:
㈠已持有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核發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者;
㈡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自發證之日起在有效期內使用滿21個月;
㈢未超過相關工種規定年齡要求;
㈣身體健康狀況適應相應特種作業崗位;
㈤近兩年內沒有違章操作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㈥近兩年內違章操作記錄不超過3次(含3次)以上。
二、繼續教育學時要求及通過標準:
㈠學時要求: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在兩年有效期內每年度不少于24學時繼續教育。
㈡參加建筑施工特種作業繼續教育的人員須憑操作資格證及有效身份證明上課及登記考勤。
㈢通過標準:滿分100分,合格60分。由考勤及測驗兩部分組成。其中考勤率占30分,測驗占70分。達到標準的,由我校向省建筑安全協會申請辦理資格證書延期復核手續。
三、報名程序
學員須攜帶以下資料到我校報名:
㈠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正證、副證(正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三張,復印件用A4紙復印。
㈡《汕頭市特種作業人員健康體檢表》(1份)。由縣、區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健康,無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缺陷的證明(附件1)。
㈢所在單位開出證明:近兩年內沒有違章操作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及近兩年內違章操作記錄不超過3次(含3次)以上證明;學員在本單位參加安全繼續教育不少于24學時的證明(須是法人單位公章,分公司或工程項目部公章無效)。
㈣由單位組織報名的,需提交《廣東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繼續教育人員清單表》(附件2)。
四、收費標準:100元/人/年度(含資料費、培訓費、考核費及更換副本工本費)。
五、開班時間另行通知。
六、逾期不辦理延期復核手續的,證書自動失效。
七、報名時間和地點
㈠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2010年 10 月 22 止(節假日除外)
㈡ 報名地點: 汕頭市中山路 213 號建設局大樓五樓鑒定站辦公室
聯系電話: 88572103 88522723 88572111
聯 系 人: 陳統祥 洪文彥 肖佳
附件:1.汕頭市特種作業人員健康體檢表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