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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印發《汕頭市住建局開展市容環境凈化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建通[2010]189號
瀏覽次數:1787各區縣建設局,市安監總站,各施工、監理企業 :
現將 《汕頭市住建局開展市容環境凈化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汕頭市住建局開展市容環境凈化
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城管委辦《關于開展 市容環境凈化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方案 》(汕城管委辦 [2010]31 號)精神,配合全市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凈化、美化城市環境,以整潔的市容市貌迎接“山洽會”和“潮青會”在我市的順利召開,我局決定在年底前對全市建筑工地開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
一、整治內容
?。ㄒ唬┸囕v沖洗。保證工地各出入口的車輛沖洗設施配備齊全,所有出場車輛沖洗干凈,不污染城市道路。
(二)工地圍護。保證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圍墻,圍擋材料堅固穩定、整潔美觀,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 1.8 米 ,市區主要路段高度不低于 2.5 米 。
?。ㄈ┎牧细采w。保證水泥和其它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工地地面進行硬地化處理。
(四)垃圾處理。保證建筑垃圾及時清運,生活垃圾隨時清理,無污水橫流、四害猖虐現象。
二、立即開展專項檢查,加大督查和處罰力度
各區建設局、市安監總站應于 2010 年 11 月上旬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達不到這次整治要求的建筑工地,應書面責令限期整改,以后每周不少于一次進行抽查,對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據《廣東省建設廳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對施工企業、建造師(項目經理)、項目總監進行扣分。具體扣分標準是:施工企業 5 分(條文代碼 SQ5-4 )、建造師(項目經理) 5 分(條文代碼 X5-3 )、項目總監 3 分(條文代碼 Z3-7 )。
我局將不定期組織督查,對整治工作不落實的企業和監督不到位的部門要進行通報處理;對受到城管部門扣分或通報批評的,要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不良行為記錄。
三、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整治責任
為確保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有序開展,我局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工作。領導小組由楊 鮀 生 副局長任組長,局建管科、市安監總站有關領導為成員。
各區建設局負責所屬工程項目專項整治的組織工作,市安監總站負責市直工程項目專項整治的監督工作。
各在建工程的項目部應成立專項整治工作機構,并于 2010 年 10 月 29 日前 將工作機構負責人名單及手機號碼報項目安監機構。
三、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 9 月下旬至 10 月 31 日 。
工作任務:宣傳發動,開展摸查,制訂方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各施工企業對在建工地環境衛生進行全面自查自糾。
第二階段: 11 月 1 日 至 15 日。
工作任務:各區縣建設局、市安監總站對所屬工地進行檢查;市住建局組織對在建工地進行督查,及時組織“回頭看”,徹底整治工地環境衛生。
第三階段: 11 月 16 日 至 12 月 31 日 。
工作任務:各區縣建設局、市安監總站要對前段時間的整治成效進行總結,鞏固整治成果;落實工地環境衛生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全市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