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息傳達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筑市場注冊執業人員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試行)》的通知汕府建通[2011]137號
瀏覽次數:1605各區縣住建局,市工程質量監督站,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
現將省住建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筑市場注冊執業人員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試行)的通知》(粵建市函〔2011〕403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區縣住建局及市工程質量監督站要做好注冊執業人員誠信行為信息的收集、認定、記錄工作,并將發現的注冊執業人員不良行為及時上報我局。
附件: 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筑市場注冊執業人員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試行)》的通知(粵建市函〔2011〕403號)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