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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轉發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廣東省二級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的通知汕府建通[2011]141號
瀏覽次數:2872各區縣住建局、各有關企業:
現將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廣東省二級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的通知》(粵建注函〔2011〕26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續注冊對象:
注冊有效期(即執業印章所標明的有效期)為2011年10月31日或之前,需繼續執業的人員。
二、材料報送要求
企業以公司為單位,填寫《二級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人員匯總表》,用EXCEL格式(附件)一式三份,連同電子文檔,報送汕頭市建筑業協會(市中山路213號1901室)。每個企業的申請材料需用檔案袋裝上,寫上企業名稱和申請人的姓名,并按以下順序排列:
(一)申請人的《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
(二)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原件驗核后退回);
(三)申請人在注冊有效期內完成繼續教育學時的證明材料(在網上打印下來的繼續教育《學時證明》或《學習憑證》),并由企業蓋上公章;
市直企業上報材料原件由市建筑業協會核驗;區縣屬企業原件由區縣住建局核驗,核驗人需簽名并加蓋局公章。
三、材料報送時間
(一)7月28日起受理市直企業報送材料;
(二)區縣屬企業于8月2日前上報各區縣住建局;由各區縣住建局匯總各企業材料后于8月5日前報送市建筑業協會。
(三)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8月5日。
市建筑業協會聯系人:陳祥澤、楊俊亮;聯系電話:88561829;電子郵箱: jzyxh@stjs.gov.cn 。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