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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印發《汕頭市住建局開展強化建筑節能工作加快轉型升級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1〕2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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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住建局開展強化建筑節能工作
加快轉型升級百日行動工作方案
根據市政府《印發汕頭市開展強化節能工作加快轉型升級百日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汕府辦[2011]143號)的要求,為切實推進建筑節能工作,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經信委強化節能工作加快轉型升級百日行動的總體要求,把節能工作做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抓手,進一步強化各項節能工作措施,確保完成今年節能目標任務。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節能與經濟發展相促進的原則。正確處理好節能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堅持在發展中節能,以節能促進發展,實現節能和經濟發展雙贏的局面。
(二)堅持節能服務于轉型升級的原則。把節能工作做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的方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抓手,加快實現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三)堅持當前任務與長遠目標相協調原則。針對當前嚴峻的節能形勢,強化各項節能措施,努力實現年度節能目標的同時,為我市“十二五”節能工作奠定基礎。
三、行動時間
2011年10月1日--12月31日。
四、主要措施
(一)嚴格把關,確保新建建筑符合建筑節能標準。一是要嚴格執行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制度,切實把好工程設計“入口關”。認真貫徹執行《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和《廣東省民用建筑節能施工圖設計和審查要點》等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和相關規定,實行專項審查,對不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施工圖不予通過審查,不予核發《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嚴格把好建筑節能設計審查關。二是把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出口關”。加強對建設各方主體的監管,認真執行《民用建筑節能條例》、《民用建筑工程節能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和《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使建筑節能工作落到實處;采取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方式,及時發現和糾正不規范行為;嚴把竣工驗收備案關,認真執行《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建筑節能備案制度,對達不到節能要求的工程項目,均應經整改驗收合格后方能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二)以示范工程為載體,推進建筑節能改造工作。積極推動建筑節能改造以及綠色建筑、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試點示范,通過示范工程的技術集成,創新建立適應夏熱冬暖地區先進、成熟、可靠、經濟的外墻自保溫技術、節能門窗技術、屋面保溫隔熱技術、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技術等建筑節能新技術。鼓勵優先采用遮陽、隔熱、自然通風等低成本節能技術措施應用于改造,積極培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市場機制,推廣節能改造的成功模式。
(三)加強監督檢查,將建筑節能落到實處。各區縣住建局和各質監站要加強建筑節能檢查執法工作,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我局將在10月下旬對全市建筑工程建筑節能標準執行情況、“禁實”工作開展情況、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質量管理情況等進行督查。
(四)加強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對建筑節能的認識。要切實加強建筑節能的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節能環保意識,把建筑節能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共同營造全民共同關注建筑節能的良好氛圍。
五、工作要求
各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強化建筑節能工作加快轉型升級百日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進行工作部署,明確工作目標和責任,加強工作協調,確保工作有序、有效進行,并于每月3日前將上一階段工作進展情況報我局質安科,以便匯總上報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