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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限期完成繼續教育及驗證工作的通知(汕建價通[2011]4號)
瀏覽次數:1424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價協《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中價協[2006]013號)和《廣東省實施<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細則》(粵價協[2009]011號)文件精神,凡持有《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證書》的人員均須按有關規定完成造價員繼續教育并按期辦理驗證手續。
經查,我市尚有部分持有2009年前頒發的資格證書(證書號碼段為粵060XXXXXX、粵070XXXXXX、粵080XXXXXX)的人員未按規定完成造價員繼續教育及辦理驗證工作。該部分人員務必于2011年12月15日前完成繼續教育及驗證工作。逾期不辦理的,我站將按規定上報省管理部門注銷其《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