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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轉發廣東省住建廳關于加強今冬明春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消防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汕住建通〔2013〕24號
瀏覽次數:1591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各建筑施工、監理企業:
現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今冬明春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消防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粵建質函〔2013〕123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各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在2月3日前完成對所有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消防狀況的自查自糾,并在2月5日前將這次自查自糾情況報送項目安監機構。
二、請各區縣住建局和市安監總站在全國“兩會”閉幕當日將近兩個月組織開展房屋市政工程“除火患·保平安”專項行動情況以電子郵件和書面形式報送我局質安科(郵箱地址:zak@stjs.gov.cn)。
附件: 關于加強今冬明春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消防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粵建質函[2013]123號)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