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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驗證工作的通知汕建價通[2013]1號
瀏覽次數:5277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工程造價協會《廣東省實施 <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 > 細則》(粵價協 [2009]011 號)和《關于做好 2013 年度廣東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驗證工作的通知》(粵價協 [2013]003 號)精神,我站決定開展 2013 年度本市造價員資格證書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證對象
凡取得由省工程造價協會簽發的《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證書有效期至 2013 年期滿的造價員(證書號以“粵 060 、粵 070 、粵 090 、粵 100 ”開頭)。
二、驗證時間
從即日起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正常上班時間。
三、驗證資料
造價員驗證資料包括《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繼續教育證書》和《廣東<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驗證申請表》。原則上由各單位集中收取后派專人到我站辦理驗證手續,具體驗證流程見附件 1 。
四、驗證要求
1 、造價員三年內工作業績不少于 3 項,且繼續教育學時符合以下要求的,為驗證合格,我站將在《造價員資格證書》“驗證記錄欄”加蓋造價員驗證章:
( 1 )證書號以“粵 060 、粵 070 ”開頭的,參加繼續教育滿 60 學時的;
( 2 )證書號以“粵 090 、粵 100 ”開頭的,參加繼續教育滿 30 學時的。
2 、根據《廣東省實施<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細則》第五章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條的規定,造價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驗證不合格,應限期整改:
( 1 )三年內工作業績少于 3 項,且不能說明理由的;
( 2 )三年內參加繼續教育不滿 30 學時的,或繼續教育未達到合格標準的;
造價員繼續教育學時未符合以上要求的,需先參加網絡繼續教育學習,網絡繼續教育學習有關說明及流程詳見附件 2 和附件 3 。
五、驗證換章
驗證合格者將由省工程造價協會換發新的造價員從業印章,領取新印章時收回舊印章。換發新從業印章的工本費 50 元 / 枚。
六、驗證地點
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定額管理科(汕頭市中山路 213 號建設大樓 1408 ,電話: 88566253 ,聯系人:張映丹)
附件 1 :造價員資格證書驗證流程圖
附件 2 :造價員網絡繼續教育說明
附件 3 :2012年度廣東省造價員網絡繼續教育學習流程圖
2013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