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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開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169號)
瀏覽次數:1453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
現將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每月信息報送做好迎接省消防安全督導檢查工作的通知》(汕消安辦〔2013〕10號)轉發給你們,同時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汕頭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認真貫徹落實:
一、迅速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要按照《方案》部署,迅速開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力爭通過集中排查,全面、準確掌握建筑工地各類消防安全隱患情況,及時制訂整改措施,及時組織督辦,有效消除或控制消防安全隱患。
二、認真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隱患排查整治過程中,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要及時總結和宣傳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制訂相關措施堵塞漏洞,不斷鞏固工作成果,有關信息要及時報送,從8月份起,每月22日前將有關排查整治情況及《汕頭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隱患檢查督查臺賬》(含電子文檔)報送市住建局質安科(聯系人:林崇洪,聯系電話:88571515,傳真:88571132,E-Mail:zak@stjs.gov.cn)。
附件:1.關于加強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每月信息報送做好迎接省消防安全督導檢查工作的通知(汕消安辦〔2013〕10號)
2. 汕頭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方案
2013年8月9日
汕頭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方案
為全面掌握我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隱患情況,不斷完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長效機制,確保把建筑工地各類消防安全隱患化解在萌芽狀態,根據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深入開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工作方案》(汕消安[2013]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集中排查,全面、準確掌握建筑工地各類消防安全隱患情況,及時制訂整改措施,及時組織督辦,有效消除或控制消防安全隱患,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主要任務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全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普查登記、分析評估、整改治理、統計匯總。
三、排查內容
一是工地現場顯要位置是否張掛防火警示標志;是否將現場生活區、辦公區和作業區按有關規定嚴格分開;是否在工地現場設置消防通道并保持暢通,確保消防車輛通行和作業要求。二是建筑工地木工間、油漆倉庫、配電房等重點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數量充足的滅火器材,并落實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證其靈敏有效;是否在施工作業區按有關規定設置消防滅火設施。三是建筑電工以及電焊、氣焊作業人員是否持特種作業資格證上崗,接受了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并按照相關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四是施工現場動火是否履行報批手續;明火作業前,是否已消除周圍可燃物,落實明火作業監護人員和措施,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五是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區是否有專人負責防火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亂接電線,是否有使用大功率電器現象。六是施工現場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壓縮氣體瓶是否設有專用倉庫,分類隔離存放。 七是施工企業是否根據施工消防的特點,對施工作業人員專門開展了加強滅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識的培訓教育,并組織開展消防救援演練。
四、職責分工
各區縣住建局負責對所管工程項目工地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排查、登記造冊、督促存在隱患的項目部落實整改。
市安監總站負責市管工程項目工地消防安全隱患排查、登記造冊、督促存在隱患的項目部落實整改。
市住建局將對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對所管工程項目工地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情況進行督查。
五、信息報送
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應及時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總結,從8月份起,每月22日前將有關排查整治情況及《汕頭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隱患檢查督查臺賬》(含電子文檔)報送市住建局質安科(聯系人:林崇洪,聯系電話:88571515,傳真:88571132,E-Mail:zak@st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