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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轉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動態單價管理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220號)
瀏覽次數:1977各區縣住建局,各勞務分包企業:
現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動態單價管理的通知》(粵建市函[2013]1559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實施。
一、為加強我市建筑人工單價管理,及時掌握市場人工單價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和發布人工價格信息,引導建筑市場合理確定人工價格,各相關單位應密切關注建筑市場人工價格動態,加強市場人工單價信息的監測和管理,積極配合我局做好定額人工動態單價管理的相關工作。
二、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從事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活動的,均應施行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備案。
我局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備案的統一管理工作,具體工作委托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實施。澄海、潮陽、潮南區和南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備案的管理工作,具體工作委托其所屬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實施。
三、勞務分包人應在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訂立后7個工作日內,將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原件(查驗后退回)、復印件及《建筑市場勞務作業價格信息采集規則》表有關內容送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備案。勞務分包人未按規定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備案的,我局將依據住建部、省住建廳關于建筑市場資質資格動態監管的有關文件對相關企業進行處理。
四、各區縣造價管理部門、各勞務分包公司原則上每季度末按《建筑市場勞務作業價格信息采集規則》有關內容填報相應時期的勞務作業價格,報送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五、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省住建廳的要求做好本地區人工單價信息采集、測算、發布及上報工作。
六、本通知自二○一三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各單位在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反映。聯系人:黃妍,電話:0754-88566254。
附件: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動態單價管理的通知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