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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示范推薦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224號)
瀏覽次數:1416各區縣住建局、旅游局、規劃局: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旅游局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示范工作的通知》(粵建村函〔2013〕1537號)精神,我市將開展2013年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示范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具備特色景觀資源、并有效開展特色景觀資源保護的鎮(村),特別是市政公用及旅游服務設施相對完善、人居環境好、服務監督管理工作開展較好的鎮(村)。省旅游扶貧專項資金扶持的傳統村落(古村落)應優先推薦。
二、推薦材料
1.填寫《國家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示范推薦表》(附件2)。
2.有關鎮(村)特色景觀資源情況的書面介紹材料原件及電子文件。
3.反映鎮(村)概況和主要特色的音像圖片資料電子文件(15分鐘以內)。
4.鎮(村)總體規劃及旅游業發展規劃(說明書和圖紙)以及規劃批復文件的電子文件。
以上書面材料及電子文件一式5份。
三、有關要求
請各區縣積極做好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示范推薦工作,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在《國家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示范推薦表》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各區縣人民政府公章,于2013年10月30日前報送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會同市旅游局、規劃局審核后,向省推薦。
附件:1.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旅游局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示范工作的通知(粵建村函〔2013〕1537號)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汕頭市旅游局
汕頭市城鄉規劃局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