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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進一步加強光纖到戶設計審查工作的通知
(汕住建通〔201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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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住建局,各有關設計企業、施工圖審查機構:
為全面貫徹落實《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通信管理局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貫徹落實光纖到戶國家標準的通知》(粵建科〔2013〕32號)精神,結合我市《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我市寬帶網絡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汕府辦〔2014〕121號)以及《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光纖到戶國家標準的通知》(汕住建通[2014]73號)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新建住宅區、住宅建筑及商住樓光纖到戶設計及施工圖審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各區縣住建局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大光纖到戶的實施力度,強化對工程項目各相關責任主體的監督管理。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新建住宅區、住宅建筑及商住樓實施光纖到戶工作進行嚴格把關,對沒有按照《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規范》(GB 50846-2012)標準進行光纖到戶設計且施工圖審查不合格的工程項目,不得核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二、凡涉及我市范圍內的新建住宅區、住宅建筑及商住樓項目,各有關設計企業必須嚴格按照《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規范》(GB 50846-2012)標準,對該項目的通信配套設施進行光纖到戶設計;對規劃有設置通信基站要求的工程項目,應嚴格按照公眾通信基站建設設計標準和規范,預留基站和室內分布系統所需的機房、電源、管道及天面空間。
三、各施工圖審查機構必須嚴格按照《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規范》(GB 50846-2012)標準,對我市范圍內的新建住宅區、住宅建筑及商住樓項目涉及光纖到戶的內容進行審查,對沒有按照相關標準進行光纖到戶設計的項目,不得通過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不得出具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
四、為掌握光纖到戶施工圖審查情況,請各審查機構于每個季度后5天內,向我局報送光纖到戶施工圖審查情況(詳見附件2)。對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通過施工圖審查合格的光纖到戶工程項目審查情況,請于2015年1月10日前報送我局。
五、按照《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規范》(GB 50846-2012)標準,參照省住建廳光纖到戶設計審查要點,結合我市實際,我局梳理出《汕頭市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光纖到戶設計審查要點》(詳見附件),請各相關企業參照執行。
附件:
1.汕頭市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光纖到戶設計審查要點
2.光纖到戶審圖情況
2015年1月4日
(聯系人:張煜,聯系電話:88572027,傳真:88566413)
附件1:
汕頭市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光纖到戶設計審查要點
一、原則
1.根據《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規范》(GB 50846-2012),在公用電信網絡已實現光纖傳輸的縣級及以上城區,新建住宅區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設施應采用光纖到戶方式建設。
2.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必須滿足至少3家電信業務經營者平等接入,用戶可自由選擇電信業務經營者的要求。
3.紅線以內地下通信管道、配線管網、設備間、電信間等通信設施,納入小區整體管網設施的規劃設計中,并與新建建筑同步建設,能與城市主干道通信管道相銜接,形成完整通路。住宅建設方和電信業務經營者按(GB 50846-2012)第3.1.2條進行分工建設。
二、要點
(一)每一個住宅區應設置一個設備間,每一個高層住宅樓宜設置一個電信間,多棟低層、多層、中高層住宅樓宜每一個配線區設置一個電信間,設備間及電信間宜設置在地下一層或首層,設備間宜采用防火外開雙扇門,門寬不應小于1.2m。(GB50846-2012第3.2.7條,第9.2.7.5條,電信間可以是一個三進一出的配線箱)
(二)設備間、電信間的使用面積應滿足至少3家電信業務經營者通信業務接入的需要,設備間內安裝配線設備面積不應小于10m2(4m*2.5m),當設備間直接作為用戶接入點,設備間面積不小于15m2(5m*3m)。(GB50846-2012第3.2.2條、第3.2.10條)
(三)應與相關市政部門協商好紅線外光纖接入口,并設置手孔井和預留管(需滿足三家電信業務經營者同時進入,且有一個至兩個預留孔);并設置好紅線內光纖到戶的一切通道。
(四)光纖到戶工程一個配線區所轄住戶數量不宜超過300戶,光纜交接箱形成的一個配線區所轄住戶數量不宜超過120戶。(GB50846-2012第3.2.1條)
(五)配線光纜、用戶光纜及配線設備的容量應滿足遠期各類通信業務的需求,并應預留不少于10%的維修余量。用戶接入點至每一戶家居配線箱的光纜數量宜用單模二芯光纖(一用一備)。(GB50846-2012第3.2.4條、第3.2.6條)
(六)光纜采用的光纖應符合下列規定:(GB50846-2012第7.1.1條)
1.用戶接入點至樓層配線箱之間的用戶光纜應采用G.652D光纖。
2.樓層配線箱至家居配線箱之間的用戶光纜應采用G.657A光纖。
(七)在建筑物內設置設備間時,應符合下列規定:(GB50846-2012第9.1.2條)
1.不宜設置在廁所、浴室或其他易積水、潮濕場所的正下方或貼鄰,不應設置在變壓器室、配電室等強電磁干擾場所的樓上、樓下或隔壁房間。
2.應遠離排放粉塵、油煙的場所。
3.應遠離高低壓變配電、電機、無線電發射等有干擾源存在的場所,當無法滿足要求時,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4.宜靠近本建筑物的線纜入口處、進線間和弱電間,并宜與布線系統垂直豎井相通。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