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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頭市住建局轉發省住建廳關于吸取東莞市“4·13”龍門吊倒塌事故教訓 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建筑施工安全的緊急通知(汕住建通〔2016〕85號)
瀏覽次數:1470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現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吸取東莞市“4·13”龍門吊倒塌事故教訓 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建筑施工安全的緊急通知》(粵建質函〔2016〕865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東莞市“4·13”龍門吊倒塌事故的緊急通報》(粵安辦明電〔2016〕8號)精神,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當前我市正值汛期,常有大雨、暴雨、強雷電、瞬時強風、短時強降水等強對流天氣出現,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監管,落實責任,,嚴防死守,確保我市房屋市政建筑施工安全形勢穩定可控。
附件:1.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吸取東莞市“4·13”龍門吊倒塌事故教訓 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建筑施工安全的緊急通知(粵建質函〔2016〕865號)
2. 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東莞市“4·13”龍門吊倒塌事故的緊急通報》(粵安辦明電〔2016〕8號)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附件下載:汕頭市住建局轉發省住建廳關于吸取東莞市“4·13”龍門吊倒塌事故教訓 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建筑施工安全的緊急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