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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繼續辦理企業委托人身份登記手續的通知汕住建通〔2016〕105號
瀏覽次數:1433各區縣住建局,各勘察、設計、監理、設計與施工(一體化)、施工、招標代理、造價咨詢企業:
為方便我市建設工程企業辦理外出經營手續,經研究,我局決定繼續按年度對建設工程企業負責辦理外出經營手續的人員進行身份登記。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范圍
我市工程勘察、設計、監理、設計與施工(一體化)、施工、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企業。
二、提交資料
1 、企業法人年度授權委托證明書(附件 );
2 、企業與被委托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為被委托人繳交的社保證明復印件(交驗原件);
3 、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在委托確認有效期內,企業需變更委托人的,應及時提交變更申請,并按第二款要求提交變更人員資料。
三、辦理的時間和地點
自發文之日起至7月底,我局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受理2016至2017年度企業委托人身份確認手續(每個企業不超過 3 個委托人)。咨詢電話: 88489801 。
四、其他
1. 已辦理委托人身份確認手續的企業到我局辦理外出經營手續時,經辦人只需出示身份證,無需出示企業法人委托書。
2. 我局對已辦理的外出手續,將及時在“汕頭建設信息網”( http://m.uhpxf.com )上公布,請各企業和有關部門注意查詢、核對。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