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綠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的通知》(粵建市〔2017〕49號)轉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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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