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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頭市住建局關于印發2017年汕頭市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住建〔2017〕57號
瀏覽次數:1914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各施工、監理單位:
根據市府辦《關于印發〈汕頭市2017年度安全生產十大重點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汕府辦傳〔2017〕42號)要求,現將《2017年汕頭市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4月12日
2017年汕頭市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根據市府辦《關于印發〈汕頭市2017年度安全生產十大重點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汕府辦傳〔2017〕42號)要求,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落實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市安委會和省住建廳有關工作部署,結合行業實際,突出重點,強化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我局決定在全市開展2017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護用具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專項整治工作,嚴查在新建工程和工程新建部位使用假冒偽劣腳手架扣件、安全網,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有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可控。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二)整治重點
1.施工安全防護用具是否具有產品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產品標識,與實際使用的是否一致。
2.施工企業是否按規定建立購買、租用、進場驗收、抽樣檢測、日常維護、報廢處理等管理制度。
3.監理單位是否建立有關查驗制度,是否存在明知送檢樣品與實際使用產品嚴重不符、與施工企業串通造假送檢情況。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啟動:2017年2月底之前,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要結合本轄區、本單位所監管在建工程項目安全防護用具使用的實際情況,認真分析,查找問題,提出對策,制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并做好相應的部署、落實工作。
(二)自查自糾:2017年3月起,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要指導、督促轄區內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各在建工程要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對存在使用不合格安全防護用具的現象要及時全面整改,特別是新建房屋市政工程和工程新建部位,嚴禁使用假冒偽劣腳手架扣件、安全網。
(三)檢查督導: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要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管轄范圍內的在建工程進行抽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督促企業進行整改。6月上旬和11月中旬,由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組織開展安全防護用具專項檢查。在此基礎上,我局將視各地檢查落實情況組織專項督查。
(四)總結分析:2017年12月,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要對所監管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護用具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評估整治成果,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見和建議,形成總結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要積極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具整治行動要求,堅持以人為本、以民為本,站在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提高認識,結合各自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檢查,嚴格執法。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要嚴格制定詳細的監督檢查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檢查,特別是加強新建房屋市政工程腳手架扣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具的監督抽查工作。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向責任主體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并及時督促整改,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對有關責任單位、個人作出行政處罰。
(三)加強引導,總結推廣。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要加強宣傳引導,指導和督促各方責任主體認真落實專項整治各項要求。對工作開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報批評,對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要對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護用具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情況進行定期分析評估,總結推廣,切實鞏固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成果。請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于12月1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至我局質安科(聯系電話:88572050;傳真:88571132;郵箱:stszjjza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