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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頭市住建局關于印發《汕頭市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汕住建〔2017〕7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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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建質〔2017〕91號)要求,我局制定了《汕頭市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4月25日
(聯系人:陳文鴻,電話:88572050,傳真:88571132,郵箱:stszjjzak@126.com)
汕頭市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市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建質〔2017〕91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和汕頭市委、市政府創建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的工作部署,鞏固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成果,圍繞“落實主體責任”和“強化政府監管”兩個重點,堅持企業管理與項目管理并重、企業責任與個人責任并重、質量安全行為與工程實體質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業改革與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嚴格監督管理,嚴格責任落實,嚴格責任追究,著力構建質量安全提升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以下簡稱提升行動),用3年左右時間,進一步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工程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提高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術創新能力,使全市工程質量安全總體水平得到明顯提升。
到2019年底,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基本健全,“兩書一牌”簽訂率達到100%;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實施信息化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得到有效推廣,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得到有效控制;全市竣工交付使用的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均達到國家標準或規范要求,大中型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100%,其它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99%以上;工程安全監管責任措施有效落實,實現施工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可控。
三、重點工作任務
(一)落實主體責任。
1.嚴格履職盡責,督促落實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安全責任。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督促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五方主體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程質量檢測、商品混凝土生產、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等單位的主體質量安全責任,特別是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建立自我規范、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工作機制,推動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督促企業落實質量主體責任和關鍵崗位責任,有效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強化企業質量管理,提升質量水平,增強企業競爭力,夯實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2.嚴格項目監管,強化項目負責人的質量安全責任。嚴格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關于嚴格落實建筑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的通知》《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八項規定(試行)》《建筑工程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七項規定(試行)》《建筑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質量安全責任六項規定(試行)》《建筑工程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七項規定(試行)》和《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試行)》等規定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實工程項目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
3.嚴格動態監管,落實從業人員質量安全責任。嚴格執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管理辦法》,通過信息化手段強化執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等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落實從業人員的質量安全責任,規范從業行為,依法查處違法從業人員,加大執業責任追究力度。
4.嚴格管理制度,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進一步完善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體系,嚴格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全面實行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簽訂、新竣工工程項目設立永久標牌、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等制度。加大工程質量監督執法力度,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依法給予責任單位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行政處罰,對相關注冊執業人員給予暫停執業、吊銷資格證書、一定時間直至終身不得進入行業等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積極推進信用體系建設,不斷強化從業單位的信用管理,對失信企業、個人及其違法違規行為要進行公開曝光,逐步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實現質量管理的良性循環。
(二)提升項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設計水平。貫徹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筑方針,完善激勵機制,樹立勘察設計行業的領軍人物。
2.推進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根據省住建廳部署,推進質量行為管理標準化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開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示范活動,推廣質量精細化管理,全面推進施工現場樣板引路、質量行為標準化管理、工程實體質量標準化控制。推廣應用簡潔、適用、易執行的崗位標準化手冊,細化質量關鍵崗位職責,將質量責任落實到人。
3.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進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工作實施細則》要求,將評定工作與日常監管有機結合,推動建筑施工企業實現安全行為規范化和安全管理標準化,提升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能。研究探索應用科技手段對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安全監測預警。
(三)提升技術創新能力。
1.推進信息化技術應用。加快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營維護全過程的集成應用。推進勘察設計文件數字化交付、審查和存檔工作。根據省住建廳部署完善全省聯網的質量安全誠信行為平臺、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程質量檢測、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管理系統,借助信息化提升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效能,初步實現建筑市場“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的信息化監管目標。
2.推廣工程建設新技術。加快先進建造設備、智能設備的推廣應用,大力推廣建筑業10項新技術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關鍵技術等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工程建設專有技術和工法,以技術進步支撐裝配式建筑、綠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發展。
3.提升減隔震技術水平。嚴格執行省住建廳有關加強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管理工作的規定,明確審查各方主體責任,規范審查行為,保證工程抗震設防質量。推進減隔震技術應用。
(四)健全監督管理機制。
1.落實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強化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重點加強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部位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完善施工圖審計文件審查制度,建設全市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監督系統,保證審圖留痕,落實審查人員審查責任。鼓勵設計總包,規范設計變更行為。進一步加強檢測行業的監管,嚴格落實規范標準和行業管理制度的規定和要求,建立公平、有序、誠信的檢測市場;深入開展工程質量檢測整治,嚴厲打擊弄虛造假的違規行為,不斷凈化工程質量檢測市場。推進質量安全誠信體系建設,重點完善企業、注冊人員、項目和誠信數據庫的數據采集質量,建立健全建筑業企業不良行為記錄信息公布、嚴重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等制度,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2.創新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模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方式,創新和改革現有的監管方式,進一步明確監管重點,整合監管資源,將實體質量監督和行為監管相結合。深入開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為重點的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組織開展新建工程抗震設防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超限高層建筑工程落實專家審查、執行審查意見情況,以及減隔震工程質量檢測情況。
3.加強隊伍建設。加強監督隊伍建設,保障監督機構人員和經費。開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訓活動,提高監管人員素質和能力。推進監管體制機制創新,不斷提高監管執法的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水平,提升監管效能。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17年4月)。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要高度重視,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將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重點,強化各部門協調聯動,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本方案內容,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全面動員部署提升行動。
(二)組織實施(2017年4月—2019年12月)。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要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責任落實。要在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抽查抽測的基礎上,每半年對本地區在建工程項目全面排查一次。市住建局在各區縣檢查的基礎上,每半年對全市工程項目進行一次檢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在工作過程中要加強輿論宣傳和信息匯總報送工作,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及時向市住建局報送工作中的重大舉措、重要行動配合、重要宣傳成果、重要工作亮點等。相關信息請于每季度末前報送市住建局質安科,以便匯總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三)總結推廣(2020年1月)。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對本地區提升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深入分析問題及原因,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措施和建議。市住建局對提升行動中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