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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受理2017年工程建設省級工法申報的通知粵建市函〔2017〕1660號
瀏覽次數:1707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建筑業企業:
為提高我省建筑業科技創新能力,鼓勵企業開展工程建設工法開發研究應用,通過工法開發研究和應用全面提高工程施工科學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和技術積累,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建設工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質〔2014〕103號)精神,我廳定于今年10月受理2017年工程建設省級工法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時間
集中受理申報資料時間為2017年10月10日至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報條件
(一)企業自愿申報,申報的工法應已經企業公布為企業級工法。
(二)工法的整體技術必須是申報單位自行研究開發或會同其他單位聯合研究開發,無侵權糾紛。申報的每項工法主要完成單位不超過2家,主要完成人總數不超過8人。
(三)工法一般要經過2個以上工程實際應用(有條件應提供工法應用施工過程錄像影像資料),并證明是安全可靠,具有較高推廣應用價值,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
(四)工法遵循國家工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國家建筑技術發展方向和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等要求。
(五)工法編寫內容齊全,應包括前言、工法特點、適用范圍、工藝原理、施工工藝流程及操作要點,材料與設備、質量控制、安全措施、環保措施、效益分析和應用實例等內容。圖文并茂,文字表達清晰,能有效指導施工。
(六)已超過有效期(按批準文件公布時間計算)的省級工法,可重新申報,但原工法應已進行升級并經過2個以上工程實踐(有條件應提供工法應用施工過程錄像影像資料)。
三、資料要求
申報單位統一匯總本單位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的工法,并按以下要求提供申報資料。
(一)書面材料
1.2017年省級工法申報項目匯總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加蓋第一完成單位公章);
2.每項工法申報材料一份,統一用A4紙打印裝訂成冊,內容包括:
(1)廣東省省級工法申報表(見附件2);
(2)工法內容材料;
(3)企業級工法審定公布文件復印件;
(4)工法關鍵技術的有關資料(評估意見或專利證書或科技成果等);
(5)工程應用證明,包括應用工程的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提供的證明(正本為加蓋公章的原件),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復印件,施工合同復印件(只提供封面,含發包單位、承包單位及承包范圍內容頁及蓋章頁);
(6)經濟效益證明(正本為加蓋公章的原件);
(7)專業技術情報部門提供的科技查新報告(正本為加蓋公章的原件);
(8)反映實際施工中工法操作要點的照片(10張),有條件的應提供錄像影像資料;
(9)若獲關鍵技術專利證書和科技成果獲獎應提供證明復印件,如有涉及他方專利的,應提供無爭議聲明書;
(10)若工法對外技術轉讓企業可附加其工法對外進行技術轉讓的證明材料。
(二)電子文檔
1.2017年省級工法申報項目匯總表EXCEL格式電子文檔;
2.每項工法申報材料電子文檔。該電子文檔將作為專家進行評審的材料,要與紙面材料一致。每項工法以工法名稱建立文件夾,內容應包括該項工法的所有書面申報材料掃描文件(除相片及單頁材料為JPG格式外,其它為PDF格式),并分別統一以:(1)申報表、(2)工法內容、(3)企業級工法審定公布文件原件、(4)工法關鍵技術的有關資料(評估意見或專利證書或科技成果等)、(5)應用證明(2項工程)、(6)經濟效益證明、(7)查新報告、(8)影像資料(可建立子文件夾,保存為圖片或視頻格式)、(9)專利證書或獲獎證書、(10)技術轉讓證明等命名文件或子文件夾。
以上電子文檔,申報單位保存在同一張光盤,與申報的書面材料一起遞交。
四、其他事項
我廳委托省建筑業協會具體承擔2017年度工程建設省級工法申報受理及評審服務等工作,申報材料直接報送省建筑業協會。受理材料及評審不收取費用。
省建筑業協會地址:廣州市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八樓;郵編:510050;聯系人:梁智尤、何曉君;電話:020-83642201;郵箱:gdcia@vip.163.com。
附件:1.2017年省級工法申報項目匯總表
2.廣東省省級工法申報表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