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息傳達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轉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汕住建通〔2018〕116號
瀏覽次數:2365各區(縣)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規范〔2018〕1號)轉發你們,請結合以下要求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區(縣)住建局要把落實省廳用工實名管理辦法納入行政檢查內容,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督促各施工企業建立實名管理制度,以建設項目為單位,落實專職人員,采用專門設備、專門采集作業工人實名信息并進行存檔,確保每位施工現場人員都能錄入實名信息中。對未落實用工實名管理辦法和落實工作不徹底的建設項目,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采取措施,責令整改,并追究相關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的責任,造成嚴重影響的要進行嚴肅處理。
二、各級安全監督機構要負責用工實名管理辦法的具體推進落實。定期組織巡查,督促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按建設項目為單位,采集作業工人及管理人員實名信息;對已采集實名存檔信息進行查閱,逐一對照核實。各級質量監督機構要加強日常巡查,通過檢查項目市場行為,負責督促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按省廳用工實名管理辦法中“工資支付”具體規定抓好落實。各監理企業要及時核對施工企業實名管理信息。
對未落實用工實名管理規定、信息采集不全不真實、不按規定發放民工工資的,各級安全、質量監督機構和監理企業要及時向項目所屬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書面反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進行處理。對因落實用工實名管理辦法不力,引發嚴重欠款欠薪行為的,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將違規企業名單及其事由,通過汕頭建筑信息網“欠薪欠款曝光平臺”進行曝光。
三、各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作為實施用工實名管理的責任主體,要按照省廳的要求,建立實名管理制度,及時加強動態收集和監管,在省市實名管理系統未統一建立之前,可根據企業和項目的實際,以真抓實干出成效為總要求,認真開展用工實名制管理工作。省市實名管理系統統一建立后,按要求及時上傳至實名制管理系統。
附件: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