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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頭市住建局關于開展全市建筑工程 施工安全檢查督查的通知汕住建通〔2018〕166號
瀏覽次數:2227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海灣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安監總站,各有關單位:
根據《汕頭市住建局關于濠江區“4·9”南山灣產業園B16-02地塊的中海信工地事故的通報》(汕住建〔2018〕34號)、《轉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吸取東莞市高埗鎮“4·12”事故教訓立即開展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嚴厲查處違法違章建筑專項行動的緊急通知》(汕住建通〔2018〕141號)、《關于轉發〈汕頭市安委辦關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訓迅速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的緊急通知〉等文件的通知》(汕住建通〔2018〕36號)、《關于立即開展在建工程腳手架設施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的緊急通知》(粵建電發〔2018〕28號)等文件要求,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我局決定于5月14日起開展以建筑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為重點的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檢查督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時間
2018年5月14日-16日。
二、督查對象
潮陽、潮南、濠江區、南澳縣及市直部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
三、督查內容
(一)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
(二)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相關責任主體,對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施工安全監督機構發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關職責,不落實整改的。
(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
(四)工程項目各方責任主體履行法定安全責任的情況,貫徹落實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的情況。
(五)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特別是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如: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建筑起重機械、外腳手架等)安全管理落實情況,包括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按規范編制及審查審批的情況,施工現場是否嚴格按通過審查的方案實施的情況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下稱危大工程)驗收情況。
(六)消防設施設置情況,施工現場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隱患。
(七)在建工程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理管理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及其按規定到位履職情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持操作資格證書上崗的情況。
(八)建筑起重機械執行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條文落實情況。
(九)在建工程項目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防護用品按規定使用情況。
(十)在建工程項目臨邊洞口防護情況。
(十一)專業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情況。
(十二)其他容易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分部分項工程。
四、督查程序和方式
(一)書面聽取受檢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汕頭濠江“4·9”建筑起重傷害較大事故發生后開展隱患排查的工作匯報,內容包括基本情況、存在問題、及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抽取在建工程項目,查閱有關資料,現場檢查。
(三)檢查完成后,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檢查組將下發整改通知書或執法建議書;情節嚴重的,將下發停工通知書,并責令有關單位對檢查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落實隱患整改的責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對檢查發現的涉嫌違法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