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確保建設工程勘察質量,我部組織建設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主編)等單位編制了《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規定)(試行),經審查,現批準頒布,自2003年9月1日起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