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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推薦汕頭市綠色建筑專家庫專家的通知汕住建通〔2018〕251號
瀏覽次數:2563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海灣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我市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工作,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綠色建筑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建節〔2018〕30號)以及市政府《印發關于加快發展綠色建筑的通知》(汕府辦〔2013〕94號)的精神,經研究,市住建局決定重新組建“汕頭市綠色建筑專家庫”。現就做好專家庫專家推薦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一)從事規劃與建筑、結構、暖通、給排水、電氣、建材、建筑物理、建筑施工、工程管理等相關專業技術工作;
(二)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
(三)具有較豐富的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熟悉建筑節能設計與審查、施工與監理、檢測與驗收,運行管理、建筑節能技術和產品以及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能夠積極參與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
二、專家的主要職責
(一)開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技術咨詢服務,為評價標識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二)參與一星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初審工作;
(三)參與評價標識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文件的制定等工作;
(四)參與建筑節能技術、產品評審和節能建筑、科研項目的評審和監督工作;
(五)承擔交辦的臨時工作等。
三、推薦程序
凡符合專家庫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自薦,也可以由單位推薦,按下列程序申請入選專家庫專家:
(一)在汕頭建設網下載并如實填寫《汕頭市綠色建筑專家庫專家推薦表》(見附件,以下簡稱《推薦表》),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公章;
(二)提供被推薦人的身份證、學歷證和職稱證或注冊證的復印件;
(三)審查《推薦表》及相關材料,對符合條件人員登記入庫,并在汕頭建設網公布。
四、報送時間
請于2018年7月30日前將《推薦表》及相關材料,送市住建局建筑節能科(市中山路213號建設大樓1505室),聯系電話:88572050,聯系人:袁同志,黃同志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