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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頭市住建局關于印發汕頭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百日攻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住建〔2018〕121號
瀏覽次數:2900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海灣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質監站、安監總站,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近期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強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管,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百日攻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建質函〔2018〕2234號)要求,我局決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開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堅行動。現將《汕頭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百日攻堅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9月30日
汕頭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百日攻堅行動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近期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強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管,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百日攻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建質函〔2018〕2234號)要求,我局決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開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堅行動。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落實國家住建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廳關于做好近期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推動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有效管控安全風險,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隱患,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促進全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攻堅內容
《汕頭市住建局關于印發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住建〔2018〕54號)明確的專項治理重點內容。
三、攻堅措施
(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區縣、高新、保稅、海灣新區住建部門和市安監總站要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汕住建〔2018〕54號)的要求,認真部署本地安全隱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強化“隱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處理”意識,按要求掌握并填報危大工程安全監管臺賬(詳見附件)、重大事故隱患清單(按汕住建通〔2018〕270號附件制定),督促施工企業建立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編制),將建筑施工安全監管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崗位、具體人員,專人跟蹤、閉環處理;采取暗查暗訪、突擊檢查、隨機抽查、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強督導檢查;加大對事故多發、問題突出的區域、企業、項目督導力度,精心組織,強力推進,切實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
(二)實施許可動態核查
1.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核查。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海灣新區住建部門要對本單位發放施工許可證的處于危大工程施工階段的受監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企業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核查,市住建局發放施工許可證的處于危大工程施工階段的施工總承包單位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核查工作由市安監總站負責。核查工作以項目為單位,對企業制度、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及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狀況進行復核(復核內容詳見附件《企業安全生產復查記錄表》,并填寫該表存檔備查)。對核查發現不滿足《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等安全生產相關法規的,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處理;經整改仍未達到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核查單位應將相關違法事實、證據、筆錄及處罰建議等相關材料上報我局質安科,以便匯總報省廳依法實施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
2.實施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由局市場科負責對近三年(2015-2017年及2018年1-6月)發生安全事故的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業(具體名單見附件)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各被核查企業應于2018年10月10日前向我局市場科報送聯系人,并于10月15日前將核查資料報送我局市場科(1506室)。對不符合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向社會公告,整改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仍未達到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依法撤回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或省住建廳核發的資質,按有關規定提請省廳處置。
上述兩項動態核查工作,各核查單位應建立動態核查臺賬(詳見附件),由我局匯總報送省住建廳。
(三)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專項督查
針對多發易發、引起群死群傷等事故特點,各區縣(含功能區)住建部門和市安監總站可參照省廳做法,以聘請中介機構或技術專家實施安全抽查為主要手段,于第四季度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專項督查。抽查結果經核實后將依法嚴處相關企業,通報并計入不良行為。
(四)強化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兩場”聯動
各區縣(含功能區)住建部門、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在攻堅行動中要強化“兩場”聯動:一是加強用工實名制檢查。檢查施工現場人員基本信息、培訓情況、作業考勤、工資支付、誠信記錄等用工實名制情況。二是查處違法違規市場行為。檢查總承包企業投標承諾的項目管理組成人員與現場實際管理人員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對發現的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行為的企業和個人,從嚴從重依法處理。上述兩項查處情況,計入企業不良記錄,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等領域積極應用企業誠信信息,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促進相關責任主體依法誠信經營。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區縣住(含功能區)住建部門和市安監總站要研究制定百日攻堅的具體方案,明確工作分工和人員安排,督促相關企業全面開展風險和隱患排查,建立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及時整改到位。
(二)執法核查階段(11月底前):各區縣住(含功能區)住建部門和市安監總站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地區企業和工程項目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責令整改,并跟蹤落實,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其中,許可動態核查工作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
(三)總結完善階段(12月底前):各區縣住(含功能區)住建部門和市安監總站進一步開展檢查督查,確保攻堅行動成效,防止隱患問題“回潮”。
我局將適時對各地開展攻堅行動的工作情況進行督查,督查結果將作為本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有關評分的重要依據。
五、工作要求
(一)樹立安全責任意識,高度重視認真部署
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海灣新區住建部門和市安監總站要深刻認識當前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嚴峻形勢和開展百日攻堅行動的重要性,結合本地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特別是事故多發地區要結合事故發生的類別和特點,從多各方面查找問題發生的原因,提出對策措施,既力求解決當前迫切問題,又立足長效機制標本兼治。在攻堅行動過程中注重提取保留檢查出的有關證據,及時落實相關執法措施。
工程各方責任主體單位,要始終把一線作業人員的生產安全放在首位,提高對安全生產重要性和隱患治理迫切性的認識,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切實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開展行之有效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二)認真開展自查督查,嚴格跟蹤整改落實
在自查自糾和監督檢查中要突出“嚴”字當頭,各企業單位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要按照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進行處理。不但要嚴格管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嚴防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同時要通過企業安全制度建設、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和日常安全制度的落實,預防一般傷亡事故的發生。各區縣(含功能區)住建部門和市安監總站負責同志要帶隊深入線督促檢查,采用“四不兩直”的方式監督抽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建檔立冊、跟蹤到底、整改到位,重大事故隱患問題要掛牌督辦。
(三)加大處罰問責力度,確保攻堅行動成果
各區縣住(含功能區)住建部門和市安監總站應將今年以來發生事故企業和事故多發類型或部位列為重點監管檢查對象,加大檢查頻率。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依法嚴厲處罰并公開通報。我局將對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零處罰”地區將予以通報,并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掛鉤。對督辦后安全生產形勢仍無好轉的、對隱患問題應發現未發現、應整治未整治、應處罰未處罰的地區,按《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有關規定提請屬地人民政府進行問責。
(四)實施臺賬清單管理,總結通報攻堅情況
各區縣住(含功能區)住建部門和市安監總站要將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和危大工程安全監管臺賬、重大事故隱患清單,以及動態核查臺賬、安全生產違法處罰臺賬等“四臺賬一清單”落實情況作為層級檢查、考核的重要內容,通過臺賬和清單的建立,摸清底數,整改到位,確保重大隱患全部“清零”。各區縣(含功能區)住建部門和市安監總站要認真做好本次攻堅行動信息的匯總報送工作,其中,危大工程安全監管臺賬和動態核查臺賬請于10月31日前報送;重大事故隱患清單、安全生產違法處罰臺賬和攻堅行動工作總結請于2019年1月4日前報送,以便匯總上報省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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