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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頭市住建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六個100%”工地揚塵防治措施的通知(汕住建通〔2019〕167號) 汕住建通〔2019〕16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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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華僑試驗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安監總站,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2018年4月4日,我局下發了《汕頭市住建局關于切實采取措施堅決強化施工揚塵防治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18〕121號),部署了全市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要求全市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必須嚴格落實“六個100%”的工作措施。從近期檢查情況看,各工地防塵離“六個100%”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根據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和我市創文提質升級的要求,現提出如下意見,請各有關單位結合汕住建通〔2018〕121號文提出的要求,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嚴格按“六個100%”(即:施工現場100%圍蔽,工地砂土100%覆蓋,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灑水壓塵,出工地車輛100%沖凈車輪車身,暫不開發的場地100%綠化)的措施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建立完善各類建筑工地項目清單、臺賬,確保全覆蓋、無遺漏。
二、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華僑試驗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安監總站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施工揚塵管理工作,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迅速開展施工揚塵大排查,并建立完善建筑市場企業信用檔案,嚴格誠信管理。對防治責任、防治措施不落實,導致施工揚塵污染較多、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嚴肅責任追究,一律認定為企業不良行為,并錄入全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予以公開;對違反揚塵污染防治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的建筑工地,要嚴格進行行政處罰。
三、揚塵防治工作信息報送嚴格按汕住建通〔2018〕121號文要求執行。
附件:點擊下載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5月22日
附件1
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防治項目清單表
填報單位(蓋章):
序號 |
工程名稱 |
建設單位 及責任人 |
施工單位 及責任人 |
揚塵防治責任制度建立情況 |
揚塵防治實施方案制定情況 |
圍擋設置、道路硬化及裸露的場地和堆放的土方覆蓋、固化或綠化情況 |
車輛沖洗 設施設置 情況 |
施工廢棄物處置 情況 |
施工物料處置情況 |
出入口視頻監控設備 安裝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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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聯系電話:填表時間:年月日
附件2編號:
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防治項目臺賬表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建設單位:負責人: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
監理單位:項目總監:
填報單位(蓋章):
任務內容 |
具體措施 |
是否 |
簡要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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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各方主體責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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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 單位 |
揚塵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并在合同中明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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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防治費用及時足額支付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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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
向負責監督管理施工揚塵的主管部門備案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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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揚塵防治實施方案制定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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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揚塵防治責任制度建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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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公示揚塵防治措施、負責人、揚塵監督管理主管部門等信息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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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當地主管部門報送施工揚塵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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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運輸單位 |
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運輸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關措施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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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合規車輛情況及加強對車輛、人員管理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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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現場 揚塵 防治 措施 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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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擋設置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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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防塵降塵措施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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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硬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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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露的場地和堆放的土方覆蓋、固化或綠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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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沖洗設施設置及車輛清洗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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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及時清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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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場地堆存的建筑土方、建筑垃圾,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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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內垃圾采用容器或搭設專用封閉式垃圾道方式清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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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是否存在焚燒各類廢棄物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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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和建筑垃圾采用封閉式運輸車輛或采取覆蓋措施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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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或砂漿的場所采取封閉、降塵、降噪措施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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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措施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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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聯系電話:
備注:此表按項目填寫,每項目一表。
附件3
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防治工作進展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地區 |
建立臺賬 工程個數 |
檢查次數 |
檢查 工程 (個) |
責令 整改 (起) |
行政 處罰 (起) |
處罰 金額 (元)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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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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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聯系電話:填表時間:年月日
備注:1.此表主要統計主管部門工作情況,每月底前向上級主管部門報
送一次。
2.所有數據均以上一次報送數據為基數累計填寫。
3.省級主管部門要做好匯總上報工作,并注意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