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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加強地下管線防護的通知
瀏覽次數:2987各區縣(含功能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安監總站,各建設、勘察、施工、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近期,我市連續發生建筑施工損壞地下管線事件,影響惡劣,為吸取教訓,現就地下管線防護有關要求重申如下:
一、建設單位職責
在工程設計階段,建設單位應當邀請規劃、城管、交通、交警及各管線等部門對設計方案進行評審,收集現有各類管線的布置情況,對管線重點位置進行加固防護設計。
在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邀請市管網中心、各管線單位及項目的施工、監理單位召開施工期管線保護協調會,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二、勘察單位職責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的安全。
三、施工單位職責
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四、監理單位職責
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五、監管部門職責
各區縣(含功能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安監總站要加強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