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息傳達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落實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汕住建市通〔2021〕16號
瀏覽次數:3111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華僑試驗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質安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地落實預防和化解建筑項目重大欠薪事件,保障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落實,切實維護民工合法權益,促進建筑行業健康穩定發展。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及市根治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系列要求,請各區縣住建部門(含功能區)和市質安中心于2021年8月16日至9月10日期間,在各自轄區范圍內開展房屋和市政公用工程在建施工項目,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制度進行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目的
通過開展專項檢查,確保農民工資支付各項制度的落實,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保持治理欠薪工作的高壓態勢,抑制和解少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發生,有效地杜絕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引發欠薪事件,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勞動權益不受侵害。
二、檢查重點
本次檢查主要對在建項目以落實民工工資為主要內容建筑市場行為。主要有:
1、建設單位辦理工程支付擔保情況;
2、所有農民工、項目經理、項目管理人員、總監理工程師、監理人員、建設單位的管理人員錄入“汕頭市智慧工地(實名制)管理系統平臺”及其考勤情況;
3、通過“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按月發放所有農民工工資的銀行流水情況;
4、整改和防患拖欠民工工資措施及落實情況;
5、是否存在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檢查內容
(一)項目是否存在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建設單位是否存在將總承包中不可分割的工程內容強行分割給總承包外的單位進行施工;政府投資項目是否存在要求施工帶資建設等行為。
(二)建設單位是否按規定或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至約定施工單位帳戶中,并每月將工程進度款的15%以上按時足額撥付工資款至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中。
(三)建設單位是否按規定或合同約定辦理工程支付擔保,擔保金額是否達到合同價的10%以上,擔保方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四)施工總承包單位是否開設有“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帳戶”,開設手續是否完整;總承包單位是否通過“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帳戶”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和通過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帳戶代發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是否仍存在用現金發放工資現象。
(五)施工項目是否繳納了工資支付保證金;是否建立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總承包單位是否與分包企業簽訂代發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合同或協議。
(六)用工企業是否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及設立三本臺帳(花名冊、考勤表、工資表)。其中:勞動合同是否規范,信息是否完整,是否有用項目章代替施工企業印章;工資表基本內容是否齊全,有無加班工資、補貼工資等內容;發放工人工資是否進行公示,有無公示記錄。
(七)施工項目現場是否設立了可用實名制人臉注冊識別等方式進行進出場考勤的設備及考勤記錄,并與汕頭市智慧工地(實名制)系統平臺完成對接;已對接施工項目中,項目管理人員、監理人員是否按分工專業納入平臺系統管理;是否將施工項目負責人(建造師),總監理工程師作為單獨崗位納入平臺管理之中;施工單位管理人員、監理人員、項目負責人(建造師)、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管理人員及上崗工人是否落實到崗有考勤的制度。
(八)對已發生欠薪行為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是否承擔起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的責任和因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償責任。
(九)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確全面實行按月進度完成施工過程結算。
(十)施工現場是否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內容是否齊全,是否按規定場所進行公示。
四、檢查安排
由區縣住建部門(含功能區)、市質安中心組成檢查組嚴格按照相關要求,于2021年8月20日至9月10日期間,分別對區縣所屬施工項目及市直管施工項目進行檢查,檢查數量比例為各自在建項目數5%,但不少于2個。通過現場查閱資料、詢問和走訪民工等方式,發現存在問題并當場向被檢單位反饋意見,并責令限期整改。
五、有關要求
(一)各級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要督促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按附件3的要求,認真準備受檢資料接受檢查,對項目準備工作不認真、不仔細、借顧推托的項目,各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要采取多種的方法對其進行糾正教育,對多次不改的可采取強制措施進行監管。
(二)各區縣(含功能區)住建部門、市質安中心要高度重視本次的檢查工作,領導要親自督促,及時落實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防止形成痼疾。
(三)各區縣要將《 區(縣)在建項目花名冊》、《 區(縣)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情況統計表》(附件2)、《2021年度在建工程項目實地核查情況表》(附件1)和檢查總結及處理意見,于9月17日(星期五)前以書面形式報送市住建局(逕送建筑市場科),電子文檔發至stjssck@163.com。對逾期未報送書面情況、或檢查走過場的將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8月5日
類別 序號 名稱 |
資 料 目 錄 |
|
建設 單位 |
1 |
招標公告(復印件)、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 |
2 |
施工總承包合同 |
|
3 |
施工許可證 |
|
4 |
建設工程款支付憑證 |
|
5 |
工程款支付擔保憑證 |
|
施工 單位 |
6 |
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
7 |
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花名冊 |
|
8 |
項目經理身份證、勞動合同、社保證明、注冊證書 |
|
9 |
技術/質量/安全負責人身份證、勞動合同、社保證明、相關證書 |
|
10 |
勞資專員身份證、勞動合同、社保證明 |
|
11 |
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 |
|
12 |
專業分包工程支付憑證 |
|
13 |
民工勞動合同、考勤記錄、花名冊及身份證復印件、工人工資表 |
|
14 |
農民工工資專戶憑證、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管理協議書 |
|
15 |
農民工工資工資保證金支付憑證 |
|
16 |
農民工工資支付銀行流水憑證 |
|
分包 單位 |
17 |
代發分包單位農民工工資銀行流水憑證,及代發合同或協議 |
19 |
現場負責人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工資發放單、相關證書 |
|
監理 單位 |
20 |
監理例會會議紀要 |
21 |
監理月報 |
|
22 |
總監理工程師身份證、勞動合同、社保證明、注冊證書 |
|
23 |
監理人員花名冊 |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