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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屋市政工程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的通知汕住建通〔2023〕10 號
瀏覽次數:3402各區縣(含功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優化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流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升營商環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停止實施招標事前備案
我市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項目全面實施電子招標投標。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咨詢等招標活動不再實施招標事前備案。
二、強化招標人主體責任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要進一步強化責任觀念,提高責任意識,完善內控制度,切實擔負起招標人的首要責任和招標代理機構組織招標活動的直接責任,確保招標行為公平公正、守法合規、高效有序。
(一)嚴格執行強制招標制度
招標人不得以支解發包、化整為零、招小送大、設定不合理的暫估價或者虛構涉密項目、應急項目等形式規避招標;不得以戰略合作、招商引資等理由搞“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的虛假招標;不得通過集體決策、會議紀要、函復意見、備忘錄等方式將依法必須招標項目轉為非招標方式;不得隨意改變法定招標程序;不得采用抽簽、搖號、抓鬮等違規方式直接選擇投標人、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
(二)規范招標文件編制和發布
招標人應當提高招標文件編制的質量,明確招標需求,優化招標方案;對于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應當認真組織審查,確保合法合規、科學合理、符合需求;對于涉及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項目,以及技術復雜、專業性強的項目,鼓勵就招標文件征求社會公眾或行業意見。招標文件中資質、業績等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和評標標準應當以符合項目具體特點和滿足實際需要為限度審慎設置,不得通過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或者限制潛在投標人。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不得提出注冊地址、所有制性質、市場占有率、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業績、取得非強制資質認證、設立本地分支機構、本地繳納稅收社保等要求,不得套用特定生產供應者的條件設定投標人資格、技術、商務條件。簡化投標文件形式要求,一般不得將裝訂、紙張、明顯的文字錯誤等列為否決投標情形。鼓勵參照《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建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招標文件公平競爭審查機制。鼓勵建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招標文件公示或公開制度。嚴禁設置投標報名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環節。
三、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各區縣(含功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事中事后監管,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線上檢查、現場查閱等方式,加強對招標項目的合法性和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發布的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答疑和澄清文件等的監管。對發現問題的,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