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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意見汕府建[2003]178號
瀏覽次數:3440各區縣建設局,各質監站: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深化改革的指導意見》(建建(2000)151號)和省建設廳《轉發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的通知》(粵建管字[2003] 135號,該文件不單獨轉發,請各單位從“粵建網”下載,認真組織學習,并遵照執行),結合本市質量監督工作實際情況,現就如何進一步建立和調整監督工作制度,積極推進我市建筑質量監督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要進一步規范質量監督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各區縣建設局和各質量監督機構要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在工程質量監督過程中嚴格按《導則》要求對工程質量各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一)質量監督人員對發現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違反法律、法規和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行為的,應及時發出監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的,應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權限對違法違規事實進行調查取證,并對責任單位、責任人提出處罰建議或按委托權限實施行政處罰。
(二)質量監督人員進行監督檢查時應嚴肅認真,依法守紀,講求規范性、必要性、針對性和實效性。自發文之日起,監督人員每次進入建筑工程現場履行工程質量監督職責時,均應認真填寫《汕頭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記錄表》(見附表,該表由市質監站統一印制,請其他各質監站直接向其購買),并分別送交相關責任單位存查。《汕頭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記錄表》將作為考核監督人員工作紀律和工作實績的依據之一,對不按要求填發《汕頭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記錄表》的,質量監督機構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以違反工作紀律論處。
(三)必須在施工現場顯眼處公布項目質監機構名稱及質量監督員姓名,公開接受項目相關單位的監督。
(四)質量監督人員在履行工程質量監督職責時,應持證上崗,并不得少于2人。
二、要進一步明確質量監督機構的職責和工作內容。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職責是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以及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維護公眾利益。其主要工作內容是:
(一)對參加工程建設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的監督檢查,尤其要重視加強對工程監理企業履行質量責任的監督檢查;
(二)對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督檢查;
(三)對施工技術資料、監理資料以及檢測報告等與工程質量有關的文件和資料的監督檢查;
(四)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檢查;
(五)對混凝土預制構件及預拌混凝土質量的監督檢查;
(六)對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取證和核實、提出處罰建議或按委托權限實施行政處罰;
(七)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八)隨時了解和掌握本地區工程質量狀況;
(九)其他內容。
三、監督機構應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特點、投資形式、責任主體的信譽和質量保證能力等因素,制定工程項目質量監督工作方案,并嚴格按工作方案開展監督工作。在工程項目質量監督工作方案中應明確以下監督要點:
(一)對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質量行為監督檢查的具體內容和方式。重點是抽查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實施情況。應檢查各方的組織機構建立、有關人員的崗位職責、工程質量控制程序和質量責任制等書面管理文件;應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監理計劃和監理細則等文件的內容及審批手續;應審查有關執業、從業人員的資格證書或崗位證書。
(二)對工程實體質量監督檢查(包括監督檢測)的具體內容和方式。重點是監督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其它涉及結構安全的關鍵部位。對隱蔽工程隱蔽前的檢查可采取根據實際需要抽查的辦法,即在要求施工企業(或監理企業)提前24小時告知施工計劃的情況下,應允許施工單位按計劃施工,是否對工程隱蔽前進行檢查由項目監督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在抽查實物質量的同時,應對工程項目的質量保證資料進行抽查,重點抽查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真實性和及時性。
(三)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審查的內容。監督機構應重點對工程竣工驗收文件、竣工驗收方案、驗收人員組成進行審查、監督。
監督機構應將工程項目質量監督工作方案的主要內容書面告知有關單位。
四、監督機構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7個工作日內,向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應根據監督抽查情況,客觀反映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及檢查到的工程實體質量的情況。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概況和監督工作概況;
(二)對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質量行為及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檢查情況;
(三)工程實體質量監督抽查(包括監督檢測)情況;
(四)工程質量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抽查情況;
(五)工程質量問題的整改和質量事故處理情況;
(六)各方質量責任主體及有關執業、從業人員的不良記錄內容;
(七)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監督記錄;
(八)對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建議。
五、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結合省建設廳《關于統一使用〈廣東省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的通知》(粵建管字〔2003〕120號)要求,加強工程質量監督檔案和信息管理工作。應按有關要求建立規范的工程質量監督檔案,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監督過程中的有關監督記錄、資料、文件收集齊全,經質量監督機構技術負責人審查簽字后存檔;應建立工程質量監督信息數據庫,將工程建設質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信息、在建及竣工工程信息、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工程建設質量責任主體違規和違反強制性標準信息、工程質量狀況統計信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信息等納入數據庫管理。
附件: 《汕頭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記錄表》
汕頭市建設局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