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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做好2003年度監理工程師年審工作的通知汕府建[2003]179號
瀏覽次數:3319 各區縣建設局,各監理企業:
根據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開展2003年度全省監理工程師年審工作的通知》(粵建注發[2003]2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03年度我市監理工程師年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審對象
注冊執業專用章有效期至2003年12月31日的監理工程師。
二、年審內容
1、監理工程師注冊期內執業及業績情況;
2、監理工程師注冊期內遵守職業道德情況;
3、監理工程師參加繼續教育情況(本注冊期內繼續教育記錄不少于80學時)。
三、年審結果
1、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年審不合格:
?。?)無故不參加年審;
?。?)執業章有效期內無監理業績;
(3)未按規定參加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
?。?)違反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
(5)監理工作不稱職或因失職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連續二年年審不合格或有違反《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和注冊試行辦法》第二十一條和二十二條規定行為者,撤銷其注冊資格,不得再執行監理工程師業務。
2、年審合格人員換發監理工程師執業專用章。
四、年審程序及資料
1、參加年審人員提供《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原件、執業專用章、《廣東省工程建設注冊人員執業手冊》(以下簡稱《執業手冊》)。
2、監理工程師須將注冊期內執業情況登記到《執業手冊》上,由執業單位在年審意見頁“執業單位”欄和“獎懲記錄和職業道德證明”欄簽署意見蓋章后連同年審匯總表(附表)及所有材料于11月15日前報市建筑業協會(區屬企業由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先初審并在《執業手冊》的“年審意見欄”左側簽署意見蓋章后送市建筑業協會)。
聯系人:楊俊亮 陳穎
聯系電話:8566366—1829 8561829
附件: 《2003年度監理工程師年審匯總表》
汕頭市建設局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